经查,临汾发生数次矿难的“煤老板”,均有向苗元礼行贿的记录。其中,2007年包括遇难多达100余人的洪洞“12·5”矿难,事后被查明,以苗元礼为首的临汾三级煤官,均在接受贿赂后,监管放松最终导致惨剧发生。
“12·5”矿难的背后,是一个“官煤勾结”的完整利益链条,市县乡三级煤官均有“煤老板”王东海的行贿记录。2004年煤炭资源整合中,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史锡亮将参加整合的瑞之源煤矿列为单独保留矿井,又在该矿上缴资源价款时,给该矿提供便利,使其缓缴资源价款1000余万元,史锡亮先后收受“煤老板”人民币4万元。副市长苗元礼在2004年下半年批准该矿缓缴煤炭资源价款,并两次收受王东海人民币5万元。
山西省纪检委有关人士分析说,过去的“官煤勾结”,是小煤矿证照不全、安全生产不达标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煤老板”为了逃避监管牟取暴利,总想寻求权力“保护伞”。如今“小煤窑”不存在了,行业的门槛儿提高了,不是有钱就能开煤矿了,过去“官煤勾结”的链条断了。但是,“煤老板”退出经营不等于腐败就会消失,资源领域的权力寻租行为在“审批经济”的条件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腐败的斗争和制度建设仍然是长期的。
同时,消灭矿难也不是一时之功,“硬件和制度固然很重要,但劳动者素质提高、现场管理的精细化十分关键,这些仍然是煤炭安全的严峻挑战。”太原理工大学采煤专业一位教授说。
几年前,国家发改委就要求,到2010年全国只保留1万处小煤矿。山西终结“小煤矿”体制,意味着我国在过去几十年中靠“有水快流、分散办矿”的粗放式办矿体制在山西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