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之三:公交车、公务车搞特殊
“三令五申地让我们的小车贴黄绿标,满大街跑的公交车咋不贴?它们凭什么搞特殊,要知道冒黑烟、排臭气的都是它们!”近日,网友“小尖椒”在网上发帖,引起了多名网友的关注。
热心环保事业的刘老师也说:“黄绿标的发放范围为什么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这些车才是排放更超标、污染更厉害的车啊!”
同时,部分市民还表示,私车要贴,公车是不是也要贴,贴黄绿标会不会变成贴人情标?
对此,郑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黄绿标的发放范围是郑州市,包括6县市和上街区,除了摩托车、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以外,所有的机动车都包含在内,公务车、公交车一个也不能搞特殊。
那么为什么摩托车、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不包含在内呢?郑州市环保局解释说,多达60多万辆的汽车才是郑州市目前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本着抓大放小的理念,先把这些车辆管好,才能尽快改善市区空气质量,至于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以后也会有相应的限制政策。
呼吁:好事要做好
采访中,问及对汽车黄绿标制度的建议,几乎所有市民都表示:要宣传好、执行好,把好事做好。
首届绿色中原十大人物、“自然之友”河南小组组长、郑州市47中高中政教主任崔晟说,市民对政策的误解说明了相关部门对汽车黄绿标制度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这毕竟是一项新举措,需要强有力的宣传,才能深入民心,为大家所理解、接受。
市民王先生说,要排除阻力,将黄绿标进行到底。黄绿标乃新生事物,执行之初可能会不服水土,执行中难免遇到阻力,执法部门要铁面无私,知难而进,排除干扰,严格执法,把黄绿标工作落到实处,为市民造福。
曾就职于某省直机关的马强先生说,当前,公车占上路机动车相当大的比重,有关部门一定要解决好公车的黄绿标问题,千万不能让公车变成“特权车”,寒了百姓的心,也造成以后的执行困难重重。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以身作则,为黄绿标工作的开展排除阻力。
建议:尽快出台处罚标准
而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王敏杰律师则建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尽快完善并出台对不贴黄绿标的车辆的处理措施及依据。“通告上说,对未贴黄绿标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签发机动车定期检验合格标志,还将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机动车黄绿标的专项检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但是依照什么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理标准是什么,公众到现在还是一无所知。”
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曹广要律师表示:“从上面规定来看,公安交管部门在查处此类车辆时可能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机动车未参加定期检验的条款来处理。可问题就在于是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大力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对于因没贴黄绿标而导致不能正常审验的车辆该怎样处罚?处理得轻了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重了又与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相悖,这样的局面很容易让执勤交警无所适从,而且很容易滋生人情标大于黄绿标的现象产生。”
对此,郑州市环保局和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都表示,处罚标准还在进一步商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