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行政风暴后的下一步
“没想到华能伊敏企业会触犯环保法规。”
这是本报记者在跟随环保部督察组在位于内蒙呼伦贝尔市的华能伊敏煤电三期现场时,听到的最多的声音。
作为我国第一个煤电一体化企业,华能伊敏一直是各路媒体报道中的环境友好型企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采访中,环保专家表示,尽管如此,也并不能抹去此次违法事实。当企业擅自改动批复内容时,在工程建设的长达1年的时间内,并未向环保部门申请重新报批。由此可见,企业的环保法律法规观念仍不强。
企业环保法规意识背后,有其深刻的制度背景。
在督察组离开呼伦贝尔当天,姚常明对本报记者表示,从目前看,他们还会向环保部申请用水冷机组方式。而重新获批的可能性非常大。
从2005年起,每次环保风暴都是重重落下,轻轻收起。每一次发给违法企业的禁令后,最终多为“补办手续”后继续施工建设。
追其缘由,环保专家认为有两点:一是总体看,环境立法还比较原则,不能适应复杂的形势。
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本身在立法技术方面存在不足。如没有规定战略环境评价,导致现在对战略环境评价的无视,而公众参与目前更是缺乏具有操作性的规定,流于形式。
二是项目的各种审批制度之间缺乏协调。动辄上亿的前期投资,造成既成事实,先上马再补办手续,步步为营的建设策略,已成为项目开发者与生态环保博弈的利器。如水电项目在截流之前的“三平一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形成,而标志正式开工是截流,此时再追究“开工”需要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成了最后的补办程序问题,而不是事先把关的“一票否决”的环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