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补贴可任选其一
6月份,国家出台以旧换新政策,每辆老旧汽车换购新车时可以获得3000到6000元的补贴,而1.6升排量及以下汽车在购买时享受了购置税减半政策的不再享受换购补贴。北京市黄标车淘汰政策分为两个阶段执行,每辆车的具体补助数额根据车型和年限确定。第一阶段补助资金最高2.5万元,最低800元;第二阶段补助资金最高2.2万元,最低500元。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为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与本市黄标车淘汰政策重叠时间,在此期间,同时满足这两项政策的车主,可任选其中一种政策,申领补助。
先期淘汰车主符合条件
可申领补贴差额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黄标车淘汰补贴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相比,大部分车型的补贴金额更高,但也有部分车型较低。对在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8月24日期间,已按本市黄标车淘汰政策领取补贴资金的车主,凡符合以旧换新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就高申领与以旧换新补贴的差额部分。
按照国家政策,老旧汽车、黄标车须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因此,车主要就高补领差额,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车主可申请领取补贴差额。以一辆1995年的微型客车中的轿车为例,在黄标车淘汰第一阶段,可直接领取1000元,而以旧换新则补贴6000元,此时车主可持相关材料申领5000元的差额。
轿车换购1.6升以上新车
以旧换新补贴更实惠
黄标车鼓励淘汰政策将在今年结束,从2010年1月1日起,只执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设有三个门槛:报废汽车,换购1.6升以上的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而黄标车鼓励淘汰政策中没有这些规定,大部分车型,补贴金额更高。如报废一辆大客车,黄标车鼓励淘汰政策目前的最高补贴为2.2万元,以旧换新政策补贴额度则为6000元。
但是,以旧换新政策中没有对车辆使用年限进行规定,对于车型的划分也相对简单。例如轿车,以旧换新中不分小、微型,每辆均补贴6000元。黄标车补贴政策则根据车型的不同,补贴金额也不一样,目前补贴最高的为2004年及以后的小型客车7000元,补贴最低的为1993年及以前的微型客车500元。微型客车中的轿车,以旧换新补贴更实惠,比本市黄标车淘汰补贴高出2000到5500元不等,如果在报废车辆后还打算再买新车的,这种方式是比较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