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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11月8日起 尾气超标机动车入城难

    访问: 交通污染 来源:互联网收集 2009-11-08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成都市政府发布公告:从今年11月8日起,成都市将对进入城区的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严格限制,对未达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标准)的在用汽车实施限时限路段通行。据初步估计,此次因尾气排放不达标而受限制的汽车将在13万辆以上。

        早八晚七尾气超标车禁入二环

        昨晚11时,记者采访了成都市环境监察支队书记、成都市尾气办(筹)负责人程朝辉。程朝辉表示,成都市政府发布的《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的公告》明确规定,从今年11月8日起,每天8时至19时,高污染汽车不得在成都市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据了解,此次列入“黑名单”的机动车包括领有成都市牌证,领有外省(市、自治区)、外市(州)牌证,以及长期在蓉使用的(在蓉扣留7天以内的临时过境车辆除外)所有车辆。悬挂部队、武警牌照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属于限制通行的车辆范围。

        限时限路违反规定将受处罚

        成都市环保局相关人士昨晚表示,成都在出台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标准时,充分考虑了该市的实际情况。此前,成都对汽车的上牌没有加以限制,小排量汽车较多,车龄长、车况差的情况较为普遍。特别是化油器车或修过发动机的车辆,普遍存在尾气超标排放情况。因此,本次出台的最低标准是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标准)。尽管是这样,整个成都市尾气排放达不到最低标准的机动车仍然会超过13万辆。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违反规定在禁行时段进入禁行区域的机动车,公安机关将依据道法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方便识别绿色标志将成通行证

        成都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还透露,成都市将对达到欧i标准以上的汽车核发“机动车辆环保标志”,便于广大市民和执法部门识别。届时,这些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后的绿色标志将成为成都汽车进入二环路内的“通行证”。

        相关链接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

        以乘员数不超过6人(含司机),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吨车辆为例,达到排放标准的尾气限值为:一氧化碳不超过3.16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超过1.13克/公里。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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