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事关东江水质和粤港供水安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其污染整治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在珠三角现场会上要求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要共同做好跨界河流的治污工作,对淡水河治理提出更高要求:2010年底前淡水河沿河各镇必须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2012年底前流域内的畜禽养殖场要全部转移或关闭,严防面源污染。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把关于淡水河污染整治的代表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省政府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推动尽快解决淡水河污染问题,提出了“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有所突破、八年明显改善、远期达标交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此次视察旨在督促重点建议案的落实,欧广源一行先后视察了坪山街道鸭湖垃圾填埋场、坪山河上洋水质监控断面等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参加视察,副省长林木声,深圳市领导吕锐锋、李华楠、陈治华,惠州市领导黄锦辉、易敬典陪同视察。
在视察后举行的座谈会上,欧广源认为淡水河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下降,但是整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他指出,淡水河污染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重点实行“上调”、“中治”、“下排”。“上调”就是要大力实施“双转移”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治”就是抓好污染防治工作,要抓好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并大力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确保2012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全部转移或关闭。“下排”就是龙岗河、坪山河流域污水排海工程。但是排海工程耗资大,也可能会带来海域污染,必须谨慎,要对排海方案的必要性以及经济性、技术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充分论证。如果“上调”、“中治”能满足目标要求,应通过论证确定排海工程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排海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工程。”他说。
欧广源还强调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流域各级政府治污的考核,对考核不达标或督办未完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要开通投诉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林木声表示,省政府将淡水河污染整治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及交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流域各级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按年度评估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追究责任。
会上,吕锐锋、黄锦辉分别代表深圳市和惠州市汇报了淡水河治理的进展情况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