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环保网:从今年8月1日起,所有高污染车辆禁止驶入上海市中环线以内市区。上海市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扩大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作出了这样的规定。
自2009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污染车辆在上海市中环路以内(含中环路快速路、地面道路及辅道)的快速道路和地面道路,以及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沪闵高架路、逸仙高架路全线道路上行驶(在上海市逗留7日以内的外省市过境车辆除外)。浦东新区可根据中环路浦东段建设的进度,分阶段执行。
据悉,目前上海约有20万辆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其中,约有12万辆是大卡、小卡、厢式运货车等载货车辆,约8万辆面包车、企业班车等乘用车。这些高污染车辆主要来自企业单位,如运输公司、物流公司等。虽然其保有量仅占汽车的14%,排放量却占到50%,是上海市车辆中的“污染大户”。以卡车为例,达不到国ⅰ标准的车辆,其排放量比同类国ⅰ标准车高出约80%,比同类国ⅱ标准车更是要高出1倍以上。
上海交警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制订了具体的管理办法。首先将在相关道路的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道路限行标识。其次,将加大执法力量,严防高污染车辆“溜进”市区。届时,上海市所有达标车辆的牌照信息都将存入专门的数据库。从8月新措施实施起,道路电子警察的探头将一一拍摄下进入中环内的车辆,并与数据库的信息进行比对,如果发现违规车辆,将给予车主“扣两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