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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呼吁室内空气污染防治应立法

    访问: 室内污染 来源:互联网收集 2009-11-08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针对装修中造成的室内污染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荫湄提出议案,表示应尽快制定《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主管部门、严格监督管理、规定相应罚则。

        朱荫湄代表表示,虽然室内污染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但由于没有室内(含汽车)空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或规章,因此,室内(含汽车)空气污染问题谁主管,有关的监测单位资质谁确定、谁审核、谁监督检查,老百姓找谁投诉都不明确,老百姓维权缺少相关法律依据。她认为《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应包括房屋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油漆、涂料、石材和家具等材质生产与销售;房屋的建筑施工单位、房屋开发商、房屋的装修单位、家具加工制作商;车辆生产及装饰。


    标签:环境污染治理 交通污染 污染治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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