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们说,珠江帝景小区部分商品房卧室紧挨着电梯,电梯运行时发出的噪声折磨得他们快精神崩溃了。业主贾女士情绪激动,称自己3年前就开始找开发商反映此事,至今未能解决。
卧室噪声恼人
之后,记者来到贾女士家中,从户型结构上看:其主卧紧邻大楼1号电梯和部分2号电梯。当有居民使用电梯时,记者能清晰听到卧室里充斥着嗡嗡的声音,电梯停下时,还有“咔”的一声。
贾女士说现在这个时段还好,上下班时间三部电梯同时运行时噪声更大,而夜深人静时噪声显得尤其刺耳,“不吃安眠药根本无法入睡,不断地被吵醒”。无奈之下,贾女士搬进了另一间小卧室。
据了解,另外几户业主与贾女士家的情况基本相同,业主孙先生说:“我们多次找了物业和开发商,他们始终拖着不给解决。”业主覃先生决定自己想想办法,他把自家主卧墙壁和房顶加了10多公分隔音层,但效果仍不理想。
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曾去过反映问题的业主家:“噪声确实受不了;珠江帝景小区内几个区都有类似问题的房子,但物业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只能找开发商。”
可当天,业主们在珠江帝景销售中心外拉了近一个半小时横幅,开发商负责人始终未现身。记者想去销售中心采访,也被其工作人员挡在门外。不管记者问什么,工作人员的回答就三个字:“不知道。”
记者了解到,关于此事开发商项目部给当地街道办事处有过回复:电梯安装符合当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考虑到扰民问题,将组织电梯公司等相关单位,提出综合优化降噪方案,并尽快落实。
起诉遭遇阻碍
今年1月份,贾女士聘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卧室噪声进行了测量,研究所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下称“厂界标准”)测量显示:当3部电梯同时运行时,主卧噪声为41.3分贝;当1号电梯单独运行时为40.1分贝,2号电梯为36.3分贝,3号电梯为34.4分贝。
5月份,贾女士以此起诉,起初她信心十足———按照2007年当时环保总局“关于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以下称“07复函”)第二条,评价居民楼内电梯、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可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008年修改后为厂界标准)等;按照厂界标准,卧室等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室内时,昼间不得超过4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30分贝。
同时,2009年9月17日,号称中国电梯噪声第一案的北京北苑家园电梯噪声案宣判,一审法院依据厂界标准,要求开发商采取整改措施;当时北苑家园起诉业主家电梯噪声:两部电梯同时运行为33.3分贝,一部电梯单独运行为32.2分贝。
然而11月中旬,环境保护部最新复函(以下称“09复函”)称:2008年发布的厂界标准与原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相比,体系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该标准不再适用于居民楼内设备(如电梯等)产生噪声的评价。
贾女士的代理律师卿正科判断:“如仍依据厂界标准起诉,结果可能是案件被驳回或者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