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用高硫煤是冬季采暖期破坏空气环境的主要违法行为,为控制今冬空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津城环境空气质量,连日来,天津环保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特别是对本市重点区域内的40余家燃煤锅炉房进煤情况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存在燃用高硫煤违法行为的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改正,对不符合低硫优质煤标准的,予以退回。
全市各区县环保部门连日来向辖区内所有的在用燃煤设施使用单位下发了通知,对正常使用脱硫除尘设施、燃用低硫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据悉,燃煤设备燃用低硫优质煤,是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污染和确保空气质量达标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环保部门对重点区域内40余家燃煤锅炉房进煤情况加强检查力度,对燃用高硫煤的,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相继对100余家燃煤单位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煤堆苫盖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锅炉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此外,还建立了大型供热锅炉房污染监管实名制,环保部门确定专人对区域内现有10吨/时以上燃煤设备单位开展岗勤制管理,对煤烟型污染源实行全天候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