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进一步改善钦州市的空气环境质量,结合钦州市的实际情况,市环保局特制定《联合上路查处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作方案》,并于近期与市交警部门开展治理机动车尾气环境污染问题联合执法行动。本次行动根据钦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实际情况,把对钦州市公共汽车尾气排放监管作为工作重点。查处工作主要内容是对行驶中的机动车冒黑烟情况进行拍照记号牌,将情况通报车管所,由车管所责令其整改或处理。按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