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环保,要去环保-环保信息网(17环保网)
  • 首页|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污染治理|固体污染治理|电磁辐射治理|放射性治理|其他污染治理 收藏本页 · 设为首页

    珠三角望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Ⅳ标准

    访问: 交通污染 来源:互联网收集 2009-11-08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聚焦:<<水污染防治法>>

        赢天下财富环保行业3.15诚信企业排行榜      

        针对日益突出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广东省将实施更为严格的治理计划。环保部门表示,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新车注册登记全面执行国ⅲ排放标准,珠三角地区将力争提前执行国ⅳ标准。同时,将全面供应清洁车用油品,并建立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

        在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说,《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通过政府审议,方案提出,从今年1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并逐步将供应范围扩大至全省;从2012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全部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成品油。

        他说,广东还将逐步淘汰国ⅰ标准和国ⅱ标准以下的在用运营车辆,各级政府可根据本地公共交通行业情况、大气环境容量及财力情况,设立鼓励高排放出租车和公交车提前报废补偿专项资金。


    标签:环境污染治理 交通污染 污染治理专家

    上一篇:加紧制定汽车车内空气污染物限值标准
    下一篇:我国汽车业工业将走绿色制造之路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