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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减少黑烟尾气污染 迎办绿色亚运

    访问: 交通污染 来源:互联网收集 2010-01-27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广州市番禺区机动车排污监察大队

        黑烟车辆举报邮箱:y9889@163.com

        黑烟车辆举报84610094

        温馨提示

        广大车主:

        慧聪环保网为保障空气质量,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按照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做好高排放(高污染)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穗公交传[2009]608号)要求,结合番禺实际,从11月18日起禁止未持任何有效环保标志的广州籍汽车在番禺行政区域内通行。违者,将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罚款200元、扣2分。请未领汽车环保标志的车主速申领。

        咨询电话:84633777。

        《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经道路或者车辆停放地抽检不符合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同时将该机动车的检测结果记录在册、输入监督管理数据库,并予以公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对被责令限期维修的机动车进行跟踪监管。被责令限期维修的机动车未在限期内维修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违法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责令限期维修的机动车没有在限期内维修合格的证明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处以每台车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三十四条规定,现将不符合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请车主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车辆的维修治理并取得排气合格证明;逾期未取得排气合格证明的,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排气超标车辆公告

        序号车主名称车牌号车辆注册登记地燃料种类车类超标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

        1广州市番禺锦信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粤aq9807广东广州柴油重型客车烟度2010-1-14市桥客运站

        2广州市润信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粤aq5527广东广州柴油重型客车烟度2010-1-14市桥客运站

        3广州市创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粤aq7785广东广州柴油重型客车烟度2010-1-14市桥客运站

        车辆停放地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公告

        2010-1-18

        道路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公告

        序号车主名称车牌号车辆注册登记地燃料种类车类超标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

        1卢碧玉粤ade560广东广州柴油轻型货车烟度2010-1-6番禺区福德路

        2区锡粤ar7542广东广州柴油轻型货车烟度2010-1-13番禺区东环路


    标签:环境污染治理 交通污染 污染治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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