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出租汽车更新工作,兰州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兰州市出租汽车更新管理办法》,今后出租汽车更新,投放车辆必须是排量在1.6升以上、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汽油、天然气双燃料汽车、清洁能源汽车。
条件符合4条件可申请更新
兰州市对出租车更新的条件做出了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因车辆自燃、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原因受损,经认定无法修复达到报废标准的;因车辆被抢、被盗灭失的(须提交公安、保险部门有效证明);自愿提前更新的。
要求出租车更新首选节能型
为了更好地节能环保,今后出租汽车更新,投放车辆必须是排量在1.6升以上、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汽油、天然气双燃料汽车、清洁能源汽车。此外,更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和所有权均归企业所有,个人实行承租经营,不得私自转让。对将出租汽车所有权、经营权私自转让,向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嫁经济负担的企业将严肃查处。
管理有偿出让期满退出市场
兰州市出租汽车更新继续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经营期和有偿使用费由兰州市政府审核确定。有偿使用期从挂牌营运之日算起,经营期满,车辆退出营运市场。在有偿使用期内,车辆被烧、被盗、被抢、被毁后无法修复或无法找回的,凭有效证明办理更新手续,但经营权有偿使用年限不再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