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灿发说,无照经营是违法行为,对于无照经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如果群众发现污染企业确实是无照经营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由工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的污染企业。
据了解,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工商管理部门可以与公安、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等部门配合,共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王灿发接着说,工商部门有职责取缔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如果工商部门不取缔,群众可以投诉工商部门不履行法律职责。
王灿发提示,群众也可以向环保部门反映“三无企业”的污染情况。如果污染企业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环保部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停业。
王灿发说,企业应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对没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不应该颁发营业执照。但目前环保前置审批并没有被列入法律规定。
王灿发说,在“三无企业”处理过程中,还要考虑污染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的污染通过治理不能消除,属于必须关闭的企业,应当报当地政府关闭;如果是经过补办手续,能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就可以依法停业并补办环保等手续后再合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