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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处可逃 国家5部门可监管三无企业

    访问: 工业污染 来源:互联网收集 2009-11-08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企业,无注册资金、无固定场所、无资质等级,更有甚者,无任何登记。这些企业在既没有获得工商部门的审批也没有获得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污染周边环境。对这类企业,相关部门应如何查处?群众又应该如何举报?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

        王灿发说,无照经营是违法行为,对于无照经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如果群众发现污染企业确实是无照经营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由工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的污染企业。

        据了解,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工商管理部门可以与公安、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等部门配合,共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王灿发接着说,工商部门有职责取缔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如果工商部门不取缔,群众可以投诉工商部门不履行法律职责。

        王灿发提示,群众也可以向环保部门反映“三无企业”的污染情况。如果污染企业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环保部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停业。

        王灿发说,企业应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对没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不应该颁发营业执照。但目前环保前置审批并没有被列入法律规定。

        王灿发说,在“三无企业”处理过程中,还要考虑污染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的污染通过治理不能消除,属于必须关闭的企业,应当报当地政府关闭;如果是经过补办手续,能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就可以依法停业并补办环保等手续后再合法生产。


    标签:环境污染治理 交通污染 污染治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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