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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硫除尘器不正常使用 将处5万元罚款

    访问: 工业污染 来源:互联网收集 2010-01-27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为做好采暖期燃煤污染的防治工作,太原市环保局迎泽分局给辖区相关单位提出要求并下发通知,一旦发现脱硫除尘器不正常使用,将处5万元罚款。

        11月以来,4日到9日,省城连续出现6个三级及劣于三级的污染天气;10日到12日,受降雪天气影响,空气质量虽有好转,但13日、14日又连续出现两个三级轻度污染天气。究其原因,气象条件虽很关键,但采暖期燃煤污染还是罪魁。对此,迎泽环保分局给各驻地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包括脱硫除尘器须严格按规程操作,脱硫液ph值须保持在8—10,严禁设备在缺水或无水状态下运行;锅炉房煤、灰、渣堆放场所必须全封闭或完全苫盖等。若违反规定,未正常使用脱硫除尘器,罚款5万元;煤、灰、渣堆未苫盖或未完全苫盖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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