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围护结构(墙、楼板等)的隔声一般可使在空气中传播的
噪声隆低10-60dB,因此,应重视围护结构的隔声设计。我国已制定了《民用建筑隔志设计规范》、《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建筑隔声测量规范》等,这对提高建筑物的使用质量,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声波可以通过围护结构的孔洞和缝隙直接传入建筑空间,例如通过敞开的门窗、门窗缝隙以及设备管道等传入;也可透过围护结构传播,即声波激发围护结构振动而使声音透到邻室。这两种情况的声音都是经由空气传播的,一般称为“空气传声”或“空气传声”,如讲话声、喇叭声。第三种情况是固体撞击或机器设备的振动直接作用在围护结构上,使围护结构振动声并传播。这种声音传播的方式称为“固体传声”或“撞击声“如脚步声、家具拖动声、锤击声、各种振动(如设备、地铁等)所引起的固体声等。这两种传声的特性是不同的,在建筑环境中,空气声在传播过程中随距离增大和遇到屏障而大量地衰减,因此它的作用往往局限于
噪声源附近;而固体声在传播过程中声能衰退减很小,而且传播速度快,可以传播到离声源很远的地方。因此隔绝空气声和固体声(撞击声)的方法也就不同。
按照“质量定律”,墙体的单位面积质量每增加一倍,基卫生员声量约增加60dB,例如240mm厚的砖墙,其面积密度是480kg/ 平方米,隔声量为52.6dB,如果只是采用增加单位面积质量的方法,须用场90mm厚的砖墙,其面密度是960kg/平方米,隔声量只增大到58dB,却造成结构荷重的增加、房间使用面积减少,因此是不合理和不经济的。需要寻求其他的途径来提高墙体的隔声量,如采用双层或多层的围可在夹层的空气间层中填加吸声材料或阻尼材料来进一步提高隔声量。由于双层墙中间的空气层具有弹性(可看作与两侧墙壁相连的“弹簧”),这样,声波所引起的第一层墙壁的振动在通过空气层传给第二层墙壁时,就会由于空气层的弹性变形而使传递给第二层墙壁的振动大为减弱,从而提高了双层墙总体的隔声量。与单层墙相比,同样重的双层墙可有10dB左右的隔声增量。空气层增大(空气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隔声量随之增大,但空气
层增大到80mm以上时,隔声时增加就不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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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控制,噪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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